【居间专栏】【居间聚焦】致居间人的一封信 回放

主播:中辉期货有限公司 课程时间:2021-09-10 20:38 2571人观看

致居间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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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名称


尊敬的中辉期货有限公司居间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贵司选择与中辉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建立居间关系,为了使您/贵司在居间业务展业中更加合规高效,请您/贵司务必遵守以下事项:


一、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贵司与我司签订居间合同时,需签署《期货居间人承诺书》,请您/贵司认可并坚决遵守《期货居间人承诺书》中所承诺的全部内容,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在投资者与我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前,切实履行事前调查与风险揭示义务:

(一)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义务

/贵司将投资者介绍到我司开展居间合作之前,您/贵司应当全面了解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目标、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流动性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对投资者的投资能力进行鉴别,将合格投资者介绍给我司。

(二)履行风险揭示义务

在展业过程中,您/贵司应当如实向投资者告知居间身份,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解释期货公司、投资者、居间人三者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告知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要求。不故意隐瞒期货投资的风险或者故意夸大期货投资的利益、不做不实、误导的广告与宣传,不进行欺诈活动。


二、依法合规展业

(一)不超过约定合作范围展业

按照《居间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行为规范进行展业,接受我司委托,向我司介绍投资者,并促成投资者与我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向投资者介绍我司的基本情况及期货投资的基本常识包括但不限于开户、交易、追加保证金、强行平仓、资金存取等事宜;介绍与期货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和我司的有关规定;传递由我司统一提供的公司宣传材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活动。


(二)坚决履行居间人应尽义务

认同《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及《居间合同》对于居间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坚决履行居间人应尽的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公司要求,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及调查工作;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中介义务,积极促成投资者与我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保守因开展居间合作知悉的期货公司商业秘密及投资者信息,不泄露或者传递给他人。


(三)严禁实施居间人禁止行为

《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及《居间合同》中都已列明居间人禁止行为,请您/贵司务必遵守,您/贵司/贵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直接变相非法集资或者融资;

2、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或者代 理投资者办理账户开立、销户、结算签字或确认、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以及其他与交易有关的事项;

3、为投资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交易软件或者交易设施,以期货公 司员工、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擅自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 以及向投资者发出容易使其对居间人身份产生误解的其它信息;

4、虚构或者担任挂名居间人;

5、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进行误导性陈述,提供、传播虚假 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业绩,向投资者 作获利保证或者共担风险的承诺,诱使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

6、为投资者介绍代理人代其进行期货交易;

7、要求期货公司支付与居间合作无关的费用;

8、超过居间合同约定的合作范围开展居间活动;

9、委托他人代理其开展居间活动;

10、向投资者提供非法咨询;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 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11、利用投资者的资金、账户为本人或其他投资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我司将坚决禁止配资、指导交易、代客下单、承诺获利等居间人禁止行为,您/贵司提供的个性化服务不代表我司,不得以我司员工或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及擅自印刷发放宣传资料。


若您/贵司在居间业务展业过程中违反上述约定事项,我司有权采取暂扣佣金、单方面解除协议等措施,若因您/贵司的行为对我司造成损失的,我司有权追究您/贵司的责任,并向您/贵司追讨我司的损失。


最后诚挚的欢迎您/贵司选择与中辉期货有限公司订立居间合同,愿您/贵司同我司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中辉期货有限公司